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.2万元
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408元,增长7.3%。
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,比上年增长8.3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6.5%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834元,增长7.2%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,比上年增长8.6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7.3%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9元,增长7.4%。
公报显示,2017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,比上年增长9.0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7.3%。
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,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元,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3元,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2495元,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7元,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4元。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485元,比上年增长6.4%。
据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,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(或从高到低)顺序排列,处于最中间位置调查户的人均收入。